配资融券公司 物产金轮: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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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出现《公司法》规定的情形,需在两个月内召开。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内容需充分披露提案详情及所需资料。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配资融券公司,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包括出席人数、表决结果等信息。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计票监票、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此外,规则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进行了规定。